什么是危机投入信托?
危机投入信托是指把以高科技、互联网等为代表的高危机企业作为投入对象的信托,也可以说是一种基金的形式。由于对高科技、互联网企业的投入具备高危机、高收益的特点,在危机投入信托中,委托人的信托收益具备极大的不确定性。危机投入信托的具体经营管理方式与股权信托基本相同。股权信托是指以企业股权为投入、经营管理、处置对象的信托。受托人根据与委托人、被投入企业的协定购买企业非流通股份或发起设立新的企业,并对所投入股权行使股东权利。受托人将企业分红、股权转让价款扣除应得的经营管理费后作为信托收益或信托本金的偿还金支付给委托人。股权信托能够将社会闲散资金集合起来投入于急需资金或大量需要资金的出产企业和大型工程项目企业,是资金融通方式的有益探索,并且能够促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危机投入信托的优势是什么?
危机投入信托是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的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以高科技产业为代表的高危机企业作为投入对象,以追求长期收益为投入目标所实行的一种直接投入方式。其特点是该信托的封闭期限较长,根据区别项目的特点,投入危机与回报有所区别,但总体上能体现高危机高收益的原则。信托的特点决定了信托机构与一般的危机投入机构(危机投入基金、危机投入企业等)相比,在经营危机投入业务上有着一定的优势。紧要体现在:
1.独立性。危机投入周期长,沉淀资本量大,危机企业的进展需要一个稳定的环境,需要可供其自由支配的资本。但在一般的危机投入行为中,危机资本可能面临投入者的债权债务纠纷而被冻结甚至撤回,危机投入机构也会迫于投入者的压力而改变投入方向及投入模式,导致投入最终失败。 信托由于具备信托财产独立性的独特制度安排,使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他们的债权人,能够在封闭的安全环境内不受干预地灵活运用,最大限度地实现财富的流转和增值。与一般危机投入机构的运营环境区别,信托合同订立后,在信托期限内,信托机构运作信托资产不受委托人及其债权人的干预,使危机投入行为相对独立。
2.融资方式多样性。危机投入具备高投入性,在各个融资阶段的资金需求量非常大,单个投入者一般不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而信托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聚集小额储蓄,形成具备一定规模的资金集合,再将汇集起来的信托资金通过贷款、投入等形式供给资金短缺者。更重要的是,资金、动产、房产、地产及知识产权、债权等财产、财产权均可作为信托财产,因而与一般危机投入机构相比,信托机构的融资渠道更为广泛,保证了危机企业有充足的后续资金;信托机构还可通过资产规划减少这些财产可能带来的危机。